各学院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函[2012]5号)和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》(辽教办发[2012]178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我校2018年度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(简称“大创计划”)校级项目立项现正式启动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1.项目组学生: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、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,学生应品学兼优、自主性强,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。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、跨年级合作研究,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。
2.指导教师:项目指导教师应为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,具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的教师也可申报。有意向或已确定年度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能指导项目,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一个月。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,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情况。
二、申报类型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:
1、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、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3、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本年度申报重点是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。
三、申报要求
1、立项原则:遵循可行性、创新性和探索性原则,结合学校特色,依托学科优势,产学研结合,开展立项研究与实践。立项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课题实效,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、创业精神的培养。
2、选题要求: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立论根据充足,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,并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。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,以创新为目的,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、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,以知识、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。
3、选题方式: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,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,或由导师提出,学生选择。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4、项目周期: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。
5、项目范围:主要包括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项目;应用性、创新性研究项目;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;未参加国家与省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;社会调研项目;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。
6、申报要求:一个项目周期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研究,再次立项须在前一项目结题验收之后方可申报。
四、申报程序
1、学院评审
请各学院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”结合学校对创新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,积极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,组织学生个人或组建团队填写《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;并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学院评审,初步确定项目研究成员名单和指导教师,并对项目进行排序,确定项目推荐级别,本年度申报级别为校级和院级,获批为校级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。按项目排序填写《辽宁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汇总表》。
2、项目申报
学生申报填写《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辽宁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2)于9月4-5日(周二~三)报送学院办公室(文华楼124),电子版发送到453321704@qq.com。
五、评审标准
评审专家组依照立项原则与范围,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,确定能否立项和资助:
1、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是否明确,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可行;
2、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,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;
3、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;
4、设备、人员及经费等条件是否能保证项目完成需要;
5、项目有指导教师科研经费支持的将优先推荐。
附件:
1、《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
2、辽宁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汇总表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》
教务处
2018年7月13日